機票訂房實查重點:12 個常見陷阱與它們寫在哪一條
實查重點跟一般「小撇步」不一樣的地方是:每一個坑,問問貓都要能指出「它寫在哪一條」。查不到出處的,就直接寫查不到。以下 12 個坑分成三組:價格、退改、責任。
一、價格類陷阱
坑 1:搜尋頁裸價,結帳才加稅
本站實查 Agoda 預設顯示價可能不含稅與服務費,需切換含稅顯示;本站避坑警示榜記錄搜尋頁低價與結帳含稅總額落差可達 15% 以上。Booking.com 條款 A7 也保留「部分情況現場另收費用」。防法:只比結帳前最後一頁的總額。
坑 2:廉航附加費一項一項加
廉航把行李、選位、餐點拆開賣,票價看起來便宜,加完才是真價格。台灣虎航本站資料頁記載改票手續費依通路分 NT$1,200/NT$1,500/NT$1,800,且不退票只退機場稅金。這項資料目前僅二手交叉確認,官網費用頁為動態載入,請自行再核對。
坑 3:結帳流程預設加購
本站對 eDreams 的待實查紀錄提到,結帳流程常見預設加購 Prime 訂閱會籍,之後自動續扣年費。這一項本站尚未取得官網一手條款,列為待實查;但「結帳前把每個勾選框看一遍」這個動作不需要等實查結果,現在就能做。
坑 4:價格保證不是全球適用
Google 航班的「Price guarantee」本站實查為試辦功能,僅限美國出發航班,退差價上限每年 US$500,需用 Google Pay,非全球適用。看到「保證」兩字先看適用範圍。
二、退改類陷阱
坑 5:以為機票有 7 天鑑賞期
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的 7 日解除權,被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第 7 款明文排除「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」。國際機票沒有鑑賞期,能退多少看票規。
坑 6:不知道國內線有退票費上限
《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規定:一般票退票費最高不超過票面價 10%;未滿七折的優惠票,起飛前最高 25%、起飛後最高 50%;逾期作廢票起飛前 7 日以上最高 10%、前 1 至 6 日最高 20%。航空公司若收超過,可以拿這條去主張。國際線沒有對應規範,這點要分清楚。
坑 7:不可退款房型一毛不退
本站實查 Booking.com 條款 A9.3:可退/不可退由各房源自訂;Agoda「今晚特惠」多為不可退款價,付款後不可取消。房型頁的取消政策才是天花板,平台「不加收手續費」不等於可退。
坑 8:跟團解約以為只扣訂金
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第 13 點:旅客出發前解約,賠償旅遊費用的比例是第 41 日以前 5%、第 31 至 40 日 10%、第 21 至 30 日 20%、第 2 至 20 日 30%、前 1 日 50%、出發當日或未通知 100%,而且旅行社能證明實際損失更大時可以另外請求。反過來,旅行社自己取消也照同一張表賠你(第 12 點)。
坑 9:自行轉機組合票,銜接失敗沒人管
本站對 Kiwi.com 的待實查紀錄:跨航空公司「自行轉機」組合票,銜接失敗預設不含保障,要另外加購 Kiwi Guarantee。這一項尚未取得官網一手條款,列為待實查;但「不同航空各開一張票,轉機失敗後段票不保護你」是航空業的基本規則,任何平台都一樣。
三、責任類陷阱
坑 10:比價網站出事不負責
Skyscanner 官方條款:促成交易但對交易不負責,訂單資料不存在 Skyscanner,退改客服一律找完成付款的航空公司或 OTA。Google 航班同樣不售票。刷卡對象才是你的契約相對人。
坑 11:行李賠償以為照原價賠
民用航空法第 93 條之 1:託運行李每公斤最高 NT$1,000,隨身行李每人最高 NT$20,000;除非你在託運前聲明價值並載明於客票,或航空公司有故意、重大過失。貴重物品放隨身、保留購買憑證,比事後爭執有用。
坑 12:契約寫「僅供參考」
定型化契約「不得記載事項」第 1 點:行程、住宿、交通、價格、餐飲等服務內容不得記載「僅供參考」或其他不確定用語;第 6 點:不得以其他方式變相或額外加價。跟團看到這類字眼,可以要求旅行社改掉,改不掉就換一家。
延伸:三個不算坑、但常被誤會的規定
國內線機票有效期一年:依國內線定型化契約,機票自開票日起一年有效,有效期限內與屆滿後一年內都可以憑證申請退票;沒搭到不等於作廢,除非是報經主管機關同意的逾期作廢票。
跟團可以換人去: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》第 18 點,旅客出發前因故不能參加,可以變更由第三人參加,旅行社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;增加的費用由第三人付,減少的費用旅客不能要求退還。
旅行社不能偷偷把你的團轉給別家:第 19 點,出發前轉讓要經旅客書面同意,不同意可以解約全額退費;出發後才被告知的,旅行社要賠旅遊費用 5% 的違約金,受讓的旅行社有故意過失時,原旅行社也要負責。
問問貓真心話
坑不可怕,可怕的是坑寫在條款裡而你沒看。把這 12 條當成結帳前的清單,每一條都只要花 30 秒確認。
資料來源
- 交通部觀光署法規資訊網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第 12、13、18、19 點、不得記載事項第 1、6 點:https://law.tad.gov.tw/MOTCTALRS/web_page/MOTCTALRS010300.jsp
-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《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:https://www.ey.gov.tw/Page/DFB720D019CCCB0A/319797cb-a6f9-4007-9311-3ffab032c916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170001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170012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民用航空法》第 93-1 條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K0090001
- 本站實查資料:Agoda、Booking.com、台灣虎航、Google 航班、Skyscanner、eDreams(待實查)、Kiwi.com(待實查)、避坑警示榜
實查:2026-09-04。標示「待實查」者為本站尚未取得官網一手條款的項目,僅提示風險方向,不作為數字依據。
本文以官方公開頁面與法規為準逐項查核;查不到的寫查不到。條款隨時會改,下手前請再開官方頁對一次。